平面品牌VI设计的主角是什么?产品主角 产品永远是广告的核心所在,而把产塑造成广告作品中的主角通常是很值得一试的做法。当然,产品本身应该是英雄,而非陪衬者。 以产品为主角的广告,让产品直接代言品牌,直接充当品牌“发言人”,不仅可以对产品的形态进行如实表现,还可以展示产品物体空间的透视效果并进一步准确还原,与实物同样丰富的质感对于公众已经有鲜明印象的产品品牌,表现时可以仅凸显产品的局部外观或动态外观,甚至可直接展示意念上的产品“外形”。 标志主角 标志是品牌最重要的表达符号,也是品牌存在的核心象征。让受众记住品牌,是广告的核心任务之首。对新品牌而言,需要强化目标人群对标志的印象;对成熟品牌而言,可以通过强化广告中的品牌标志激发品牌联想和购买行为。 牌标志不仅仅是个标志,而且蕴含着“故事”或某种“戏剧性”。平面广告创意可让品牌标志成为主角,发挥核心的沟通作用。具体可进行如下思考。 ①放大标志。以品牌标志为主角,一个最简单的方法是在广告画面中将标志放大,成为视觉上的中心或者次中心。 ②唯一标志。在整幅广告中只出现标志符号,此时标志不一定很大,却一样可以成为最核心的视觉焦点。 ③包装截取。可以截取产品包装带有标志的局部画面,在加深标志印象的同时,也可以强化对产品的关联联想。 ④拼图标志。可以让产品或者与品牌有关的视觉元素以“拼图”的形式直接组成品牌标志图案。 ⑤分解标志。可以仅仅截取标志局部造型元素,根据格式塔心理学的“完形心理”,让观者“见微知著”,通过“管中窥豹”而想起完整标志和品牌。这种创意还可以为品牌注入额外的特别的新意。 ⑥融入情境。平面创意广告中有效地植入品牌标志并与广告创意的有效结合,可以引起消费者内心求知与祈求欲望的满足。 人与卡通用色 在品牌沟通层面,代言人或者虚拟的拟人化角色符号发挥的作用最为显著,毕竟由品牌符号中“人”的角色与现实中真实的消费者沟通,品牌个性理念最容易得以体现。这也是为什么世界各国、各个行业的品牌都乐于采用人物或卡通角色作为品牌代言符号体现沟通策略的原因。 ①品牌代言符号的选用策略。选择名人作为代言符号在选择名人代言时,名气、个性、身份匹配及“粉丝”数量等因素成为决策要素。 企业“英雄”人物直接代言。另一种“代言”策略是由企业的创始人或CEO等“英雄”人物直接承担代言人角色。 自创虚拟角色代言符号。关于是否及如何使用“卡通角色”作为品牌虚拟代言人,对品牌决策者来说有时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决策,卡通角色个性和情感的建立需要时间的积累,不可能拿来即用。但其好处是一旦品牌自身的卡通角色成为“明星”,其生命价值回报将远高于真实的代言人。 ②卡通明星代言符号。还有一种策略,即品牌可以选择与已经成名的“卡通明星”合作的方式,获得一段时期的使用授权,从而满足品牌短期迅速引起关注的营销需求。由于虚拟代言人的行为可以由广告制作者任意操纵,因此在表达广告创意上可以采用一些普通人无法或很难表现的言行来突破以往广告表现的极限。 在使用明星及角色品牌视觉符号时,要充分发挥代言“明星”的作用,就要将其置于各种视觉传播的核心位置。但更重要的是,要把所要宣传的产品及品牌与代言人有效地联系起来,以防观众看了广告之后,记住了明星却忘记了品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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